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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消防文员的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11-17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消防文员的公告
2023年招录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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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本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消防文员1名(法制岗位1名,男女不限),在消防支队机关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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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女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截至2023年11月16日,年龄为26周岁以下;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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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考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5楼508办公室,电话:0830-372113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具体报名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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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通过心理测试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评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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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测试

通过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分为试卷一、试卷二,全部为客观题。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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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对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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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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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消防文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期间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消防文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规章制度者,依法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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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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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纪律与监督

消防文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核表.docx

附件2体检标准.docx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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